114捐(補)助「跨縣市求學勵進助學方案」
勸募計畫:114年弱勢兒少及家庭助飛計畫
勸募字號:衛部救字第1131364861號
114/01/15
線上填寫資料
申請資格 (符合5點)
- 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校生(包括五專生,但不含研究所)
- 跨縣市就學(住家與學校不同縣市)
- 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,且各科均及格,無小過(含)以上違規紀錄,亦無違法紀錄
- 114年符合以下類別之一者
(1)低收入戶證明。
(2)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(3)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。
(4)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。
(5)清寒證明者,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。
- 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(含)以下
如何申請 (1線上填寫→2下載表單→3備齊資料→4上傳檔案→5寄出紙本)
- 線上填寫資料 (G-Mail帳號登入)
- 下載檢核表、申請書、領據。 檔案下載--> (PDF、WORD)
- 備齊以下資料 (請注意清晰度,並請以A4 紙張單面列印))
(1)檢核表 (請自行勾選並確認送審資料)
(2)申請書正本 (請填寫完整相關資訊並親筆簽名)
(3) 全戶戶籍謄本 (請向戶政單位申請,近6個月內 戶謄含紀事)
(3)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(請放置同一頁面)
(5)申請人的存摺封面影本 (非本人帳戶另附切結書及帳戶人之身份證影本)
(6)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
(7)身份類別證明文件 (擇1檢附):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領有重大疾病、身心障礙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清寒證明(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),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、鄉鎮區公所、縣市政府等核定。
(8)年度財力證明 (請向國稅局申請):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 萬元(含)以下 (全戶係指父、母、家人及申請人)
全戶112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全戶112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
(9)租賃契約書(以申請人為主之租約,合租者非代表人需加附佐證證明,住學校宿舍者如無法提供租約可提供繳費證明或可證明之文件)
(10)打工證明(工作證明、薪資單、店家出具證明並蓋章、或存摺入帳明細等能證明之文件)
(11)生活照片(A4一頁)
(12)領據請填寫並簽名 (請填寫申請人的資料以及簽名)
- 上傳申請文件(請依第3點所列合併一個檔案上傳)
- 寄出紙本申請文件 (114年2月24日以前) (以郵戳為憑))
期程
公告日期:114年1月15日
線上報名:114年1月15日至114年2月24日止
收件日期:114年1月15日至114年2月24日止(以郵戳為憑)
審核期間:114年2月15日至114年3月30日
名單公告:114年3月31日
撥款日期:預計114年4月10日撥付(3、4月份),視審核狀況另行公告
名額
200名 (本基金會具調整名額之權利)
3,000元/月(自113年3月~113年12月止),總金額30,000元/名
注意事項
1.請先填寫線上報名(未填寫者不予審查),再備齊文件((1)~(12)),完成後並依序合併一個檔案上傳附件,最後再寄出紙本申請資料。
2.線上報名以G-Mail帳號為個人登入帳號,填寫後之修改、上傳文件等請由個人郵件點選連結,至報名截止日止即不得再修改。
3.前項(1)~(12)為每一位申請人必附資料(1人1份),除申請書正本外,其餘可附影本。
4.全部資料請用A4紙張尺寸列印,並請注意清晰度。
5.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校生,包含五專生,但不含研究所
6.申請資料寄出前請確認,倘資料未依規定檢附,收件後如有缺漏、未簽名,不另行通知補件,均視為申請文件不足,不予審查。
7.若未於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並寄出者(以郵戳為憑),恕不受理。
8.大台北(台北、新北市)視為一區,倘有租屋事實請檢附租賃契約書以茲證明,另學校與住家同一縣市但相距太遠(花蓮、台東等地區),有租屋或住校之必要者,請敘明並附佐證資料。
9.繳交資料若有不實,將追回已領取之補助款,並訴諸法律責任。
10.114年已取得本基金會補助款者,本專案不予受理。
11.
申請皆需檢附領據,供敝會請款核銷,未通過者領據將銷毀,不寄回。
審核與頒發方式
- 本基金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,同時保留核准之權利,且無論通過與否,概不退還申請文件,敬請見諒。
- 審核方式:第一階段-資料審查、第二階段-委員審核、第三階段-評比
- 預計於114年3月31日公告,通過與否請於官網查詢,不另行通知
資料寄送及連絡資訊
資料寄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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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絡資訊
02-23311885、 LINE ID: @203rjik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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