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收件已截止,8/1公告通過名單)114捐(補)助「單親弱勢兒少專案」申請公告
勸募計畫:114年弱勢兒少及家庭助飛計畫
勸募字號:衛部救字第1131364861號
114/05/15
申請資格 (符合5點)
- 單親家庭
- 家中孩童均在18 歲(含)以下
- 全戶113 年收入總所得50 萬元(含)以下
- 114 年符合以下身份類別(其中之一):
(1)低收入戶證明。
(2)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(3)弱勢兒少證明。
(4)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。
(5)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。
(6)清寒證明者。
- 114 年未領取本基金會核撥補助款者
如何申請 (1下載表單→2備齊資料→3寄出紙本)
- 下載表單
● 表單1:檢核表 (PDF、WORD)
● 表單2:申請書 (PDF、WORD)
● 表單3:領據 (PDF、WORD)
● 表單4:非本人切結書 (PDF、WORD)
- 備齊以下資料 (請注意清晰度,並請以A4 紙張單面列印))
(1)檢核表 (請自行勾選並確認送審資料)
(2)申請書正本 (含親筆簽名)
(3) 全戶戶籍謄本 (請向戶政單位申請,近6個月內 戶謄含紀事)
(4)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(5)存摺封面影本 (非本人存摺請另附”非本人帳戶切結書”)
(6)身份類別證明文件 (擇1檢附):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領有重大疾病、身心障礙證明、弱勢兒少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清寒證明等,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、鄉鎮區公所、縣市政府等核定。
(7)年度財力證明 (請向國稅局申請):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 萬元(含)以下
全戶113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全戶113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
(8)領據請填寫並簽名(請填寫申請人的資料以及簽名)
(9)醫療診斷證明(有敘明醫療狀況者請檢附,無則免附)
- 寄出紙本 (114年6月10日以前) (以郵戳為憑))
期程
收件日期:114年5月15日至114年6月10日止(以郵戳為憑)
名單公告:114年8月1日公告
撥款日期:114年8月25日
名額
600 名,每戶10,000 元
(本基金會有調整名額之權利)
注意事項
- 請下載表單填寫後再寄出申請資料
- 每一位申請人需備齊(1)~(9)資料,除申請書、領據正本外,餘可附影本
- 全部資料請以A4 紙張寄送,並請注意清晰度
- 申請資料寄出前請確認,倘資料未按規定檢附、收件後如有缺漏將不另行通知補件,均視為申請文件不足,不予審查
- 帳戶若非為申請人,請另附切結書,所附帳戶僅限申請人直系親屬 (需檢附帳戶人之身份證影本,未持有身份證者檢附健保卡影本(如小朋友)
● 下載:非本人切結書 (PDF、WORD)
- 若未於截止日前寄出者(以郵戳為憑),恕不受理
- 信封請註明”單親兒少專案”
- 114 年已取得本基金會補助款者,本專案不予受理
- 每戶限一人申請
- 113年度財力證明請向國稅局申請;若國稅局尚無法提供113年資料,則可申請112年度,但申請日期須於114年5月1日以後,以機關蓋章日期為準,並請於財力證明資料上請註記「國稅局尚無113年度財力證明資料」
- 繳交資料若有不實,將追回已領取之補助款,並訴諸法律責任
- 檢附之領款收據為通過者直接請款使用,未通過者之領據作銷毀,不寄回
- 補助款列入114年個人所得
審核與頒發方式
- 本基金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,同時保留核准之權利,且無論通過與否,概不退還申請文件,敬請見諒。
- 審核方式:第一階段-資料審查、第二階段-委員審核、第三階段-評比
- 預計於114年8月1日公告,通過與否請於官網查詢,不另行通知
- 預計於114年8月25日撥款
資料寄送及連絡資訊
資料寄送
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
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12樓
連絡資訊
02-23311885、 LINE ID: @203rjikw
倘有疑問請line洽詢,我們將儘快回覆
【Q&A】
- Q1:一定要是單親家庭嗎?
A:是,以下條件都要!
✅ 單親家庭
✅ 小孩都在18歲以下
✅ 113 年度年收入50 萬以下(全戶)
✅ 114年身份證明
- Q2:財力證明如何取得?
A:請到國稅局所屬的各地稅捐稽徵處申請 全戶(1)「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」,(2)「113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」
(附112年度財力證明視為資料不符合,但若因國稅局尚無法提供,才可申請112年度(申請日期於114年5月1日以後,以機關蓋章日期為準),財力證明資料上請寫上「國稅局尚無113年度財力證明資料」)
- Q3:一定要戶口謄本嗎?
A:是,請到戶政單位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含紀事(近6 個月內即可)
(未含紀事、未符合於6個月內者,視為資料不符合)
- Q4:沒有政府機構核定之證明,里長證明可以嗎?
A:可以。
- Q5:請問送件之後多久可以收到補助款?
A::依公告確認通過者於8月25日撥款入帳,未通過者不予通知。
- Q6:請問申請表單要去哪裡找?
A:幼幼慈善基金會官網(或點選網址https://yoyocharity.ebc.net.tw/news)➜「最新消息」裡的➜「單親弱勢兒少專案」➜下載檢核表、申請表單、領據,填寫後要記得簽名,備齊相關資料再寄回基金會。
● 表單1:檢核表 (PDF、WORD)
● 表單2:申請書 (PDF、WORD)
● 表單3:領據 (PDF、WORD)
● 表單4:非本人切結書 (PDF、WORD)
Q7:請問我今年曾領過幼幼基金會補助款,但資格符合還可以再申請嗎?
A:不行,本基金會一年只核准個案家庭一次。
Q8:請問申請單寫好之後要寄到哪裡?
A:請列印成紙本,填寫好並完成簽名後備齊相關文件寄到幼幼基金會 (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12樓),請註明”單親兒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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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9:說明一定要寫嗎?
A:是的,要敘明家庭狀況、單親的原因,及孩子的情況作為審核參考,未填寫視為不符合。說明是讓我們更能了解申請者的狀況,如果太簡略我們無法判斷,審核中會駁回至不符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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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10:未附檢核表可以嗎?
A:未附視為資料不齊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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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11:未附領據可以嗎?
A:未附視為資料不齊全,列不符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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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12:申請人帳戶無法使用,可否附子女的?
- A:原則會以申請人的帳戶為主,若無法使用,僅限附直系親屬的帳戶,並同時檢附切結書及帳戶人之身份證影本(未持有身份證者檢附健保卡影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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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Q13:申請人與帳戶人如果不同,領據要簽誰的?
- A:申請人。
Q14:申請人要寫家長還是小孩?
- A:申請人請以父或母為主,隔代教養者以實際扶養者為主,若無則小孩也可以的。
收件人: 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
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12樓 電話:02-2331-18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