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申請已截止,已公告名單]捐(補)助「跨縣市求學清寒學子助學方案」
審核結果
透過身分證字號查詢審核結果:查詢
審查通過名單
(通過者請至信箱確認信件通知內容,未收到請加入官方LINE詢問確認,謝謝)
勸募計畫:113年弱勢兒少及家庭助飛計畫
勸募字號:衛部救字第1131360133號
113/1/18
線上填寫資料
申請資格 (符合5點)
- 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校生(不含研究所)
- 跨縣市就學(住家與學校不同縣市)
- 11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,且各科均及格,無小過(含)以上違規紀錄,亦無違法紀錄。
- 113年符合以下類別之一者:
(1)低收入戶證明。
(2)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(3)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。
(4)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。
(5)清寒證明者需另加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。
- 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(含)以下
如何申請 (1線上填寫→2下載表單→3備齊資料→4上傳檔案→5寄出紙本)
- 線上填寫資料 (gmail帳號登入)
- 下載檢核表、申請書
- 備齊以下資料 (請以A4紙張列印)
(0)檢核表 (請自行勾選並確認送審資料)
(1)申請書 (請填寫完整相關資訊並簽名)
(2) 全戶戶籍謄本( 請向戶政單位申請,近6個月內戶謄含紀事)
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(4)存摺封面影本
(5)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
(6)身份類別證明文件( 擇1檢附):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領有重大疾病、身心障礙證明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清寒證明(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),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、鄉鎮區公所、縣市政府等核定。
(7)年度財力證明( 請向國稅局申請):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(含)以下(全戶係指父、母、家人及申請人)
全戶111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全戶111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
(8)租賃契約書(合租者非代表人需加附佐證證明,住學校宿舍者如無法提供租約可提供繳費證明或可證明之文件)
(9)打工證明(工作證明、薪資單、店家出具證明並蓋章、或存摺入帳明細等能證明之文件)
(10)生活照片(A4一頁)
- 上傳申請文件(請依第3點所列合併一個檔案上傳)
- 寄出紙本申請文件( (113年2月29日前)(以郵戳為憑))
注意事項
- 需先填寫線上報名(未填寫者不予審查);印出檢核表、申請書及備齊文件((0)~(10)),依序合併一個檔案上傳附件,再寄出紙本申請資料。
- 線上報名以 gmail 帳號為個人登入帳號,填寫後之修改、上傳文件等請由個人郵件點選連結,至報名截止日止即不得再修改。
- 前項(0)~(10)為每一位申請人必附資料(1人1份),除申請書正本外,其餘可附影本。
- 全部資料請用A4紙張尺寸列印,並請注意清晰度。
- 申請資料寄出前請確認,倘資料未依規定檢附,收件後如有缺漏不另行通知補件,均視為申請文件不足,不予審查。
- 若未於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並寄出者(以郵戳為憑),恕不受理。
- 大台北(台北、新北市)視為一區,倘有租屋事實請檢附租賃契約書以茲證明,另學校與住家同一縣市但相距太遠(花蓮、台東等地區),有租屋或住校之必要者,請敘明並附佐證資料。
- 信封請註明”異地專案”。
- 繳交資料若有不實,將追回已領取之補助款,並訴諸法律責任。
- 113年已取得本基金會補助款者,本專案不予受理。
期程
公告日期:113年1月15日
線上報名:113年1月22日至113年2月29日止
收件日期:113年1月22日至113年2月29日止(以郵戳為憑)
審核期間:113年2月15日至113年3月20日
名單公告:113年4月8日
撥款日期:預計113年4月25日撥付(3、4月份)
名額
100名 (本基金會具調整名額之權利)
3,000元/月(自113年3月~113年12月止),總金額30,000元/名
審核與頒發方式
- 本基金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,同時保留核准之權利,且無論通過與否,概不退還申請文件,敬請見諒。
- 審核方式:第一階段-資料審查、第二階段-委員審核、第三階段-評比。
- 預計於113年3月29日公告,通過與否請主動於官網查詢,不另行通知。
- 核准通過者,請於官網下載領據並寄回本基金會。
資料寄送及連絡資訊
資料寄送
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
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4號12樓
連絡資訊
02-23311885、 LINE ID: @203rjik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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